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民法典規定個人貸款抵押房屋的申請條件

法律 閱讀(2.55W)
民法典規定個人貸款抵押房屋的申請條件
民法典規定個人貸款抵押房屋的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週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資訊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預)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餘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