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欠條有哪些注意事項
比照民事法律關係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1、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4、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