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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贍養費執行庭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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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贍養費執行庭該怎麼辦
執行庭不執行怎麼辦

執行案件一般應在6個月內執行結案,建議:


1.多和執行員溝通,看是否有中止執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長批准了延長執行,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儘量和執行員協商解決。


2.自己儘量查詢並向執行員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的準確情況,爭取早日拿到執行款。


3.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2的規定,向上級法院反映。


“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的執行案件(包括受委託執行的案件)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執行結案的,應當作出裁定、決定、通知而不製作的,或應當依法實施具體執行行為而不實施的,應當督促下級法院限期執行,及時作出有關裁定等法律文書,或採取相應措施。對下級法院長期未能執結的案件,確有必要的,上級法院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與下級法院共同執行,也可以指定本轄區其他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