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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孩子監護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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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孩子監護權歸誰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領養孩子的監護權

你好,有沒有辦手續呢?
如果有辦理手續,建立合法的收養關係,那麼親生父母是不能領回孩子的。
“收養關係一旦成立,被送養的子女同親生父母就沒有了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收養關係一旦成立,沒有法定的理由不得隨意解除。”《收養法》規定的解除收養關係的法定理由是: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係。
如果沒有辦手續,那就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的。你不同意,他們有權上訴。法官一般最後會尊從孩子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