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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 批捕 經濟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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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 批捕 經濟詐騙案
詐騙案檢察院處理程式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以後,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