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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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協議書範本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協議書範本
申請人: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第三人:姓名
住所
聯絡電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 案由) 一案,向
鎮(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經鎮(村)調解組織依法調解,各方當事人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糾紛各方達成共識內容,
各方當事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履行協議的期限等)。
本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生效,各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第三人: 調解員:
鎮(村)調解組織蓋章
時間:
上文就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協議書相關內容,在進行協商調解後雙方可以自願達成協議,這份協議的簽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能夠更好的解除雙方之間的矛盾,簽訂的協議書內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方便當事人履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哈爾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