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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人輕傷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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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打架致人輕傷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輕傷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構成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屬不同意調解,就會被判刑,刑事拘留羈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過37天,一般這個30天之前公安局會把案件移交檢察院,檢察院下來批准逮捕之後,擇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另當事人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