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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破產申請需要寫明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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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破產申請需要寫明哪些內容
債務人破產申請需要寫明哪些內容
1、債權人(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法人、非法人團體的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債務人名稱、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申請目的及請求破產程式開始的原因、事實和理由。
3、債權數額及性質,即金錢債權的數量(外匯要換算為人民幣,統一以人民幣計值),其他債權財物數量、價值以及債權有無擔保、產生的原因與時間、有無定期等。
4、證據與證據來源。
破產申請文書在寫明上述四項基本內容的前提下,其具體結構方式又可分別從債務人破產申請書,債權人與準債權人破產宣告申請書兩個方面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