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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撫養費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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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撫養費的後果

離婚的時候雙方已經就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進行了溝通確定,在離婚手續辦妥了之後,之前承諾給孩子撫養費的一方卻沒有遵循自己的承諾,之後拒絕支付撫養費了,撫養權方覺得對方做法不合理要去追究。關注本站網,瞭解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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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計算標準不支付撫養費的法律後果

撫養費計算標準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1、子女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撫養費的具體數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對於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不支付撫養費的法律後果撫養費一般支付到孩子年滿18週歲,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如果不按時支付或拒不支付撫養費,可能引起民事糾紛。若經法院起訴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當一方不給,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執行。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