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民法典中哪些屬於義務贍養人

法律 閱讀(1.02W)
民法典中哪些屬於義務贍養人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中哪些屬於義務贍養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法典中哪些屬於義務贍養人

1、贍養義務人主要是指被贍養人的子女或者是外/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