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河北石家莊勞動和社會保障條例

法律 閱讀(2.34W)
河北石家莊勞動和社會保障條例
河北社會保障

徵收農用地報批前,各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於徵地區片價10% 的標準,確定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劃入本市、縣(區)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專用帳戶,專款用於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費到達專用帳戶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出具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認定檔案。社會保障費計入徵地成本,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讓金中列支,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時向土地使用者收繳。當所提取的社會保障費達不到參保人繳費需求時,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解決。


而剩餘80%歸被徵地人員所有。土地對於農民來說十分重要,有些農民以種植農產品為生,土地被徵收後為了保障農民的生活,政府除了應對土地進行補償外,還應將一部分費用劃入農民的社會保障專案中,使得農民可以保障基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