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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十年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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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十年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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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如何賠償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還應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給予一定的賠償費用。經濟補償金按照前12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包括保險、公積金在內;
你沒說公司解除合同的原因但如果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違法的話,你可以獲得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合法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