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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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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件有哪些

市場經濟是以利益最大化為內在驅動力。但是在市場競爭中,為了追求經濟利益,一些經營者和其他的參與市場參與者違反誠信公平等原則,違反法律規定,採取不正當的方式進行競爭,如商業毀謗、商業賄賂 、侵犯商業祕密、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反和侵害,不正當競爭行為,會損害其他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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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不正當競爭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1、進行不正當競爭活動的主體應該是市場經營者,即從事商品經營或者服務活動的公民或者法人;
2、不正當競爭活動侵犯的是其同類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3、不正當競爭行為人與他人的損害具有因果關係,應當是行為人的不正當競爭直接或者間接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利益;
4、行為人有著主觀的過錯。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
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本法所稱的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以下所稱商品包括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