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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存的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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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存的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嗎
並存的債務承擔需要債權人同意嗎
不需要,但需要通知債權人。
並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是指原債務人並沒有脫離原債務的關係,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債務關係中來,並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同一債權人承擔債務。嚴格地講,這並非債務主體變更,而是增加債務人的人數。
根據法律規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