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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人在網路平臺上發自己患艾滋病的虛假資訊的能要求平臺刪帖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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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人在網路平臺上發自己患艾滋病的虛假資訊的能要求平臺刪帖麼
發現有人在網路平臺上發自己患艾滋病的虛假資訊的能要求平臺刪帖麼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被侵權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平臺刪帖,通知包括侵權的初步證據以及權利人自己的真實身份資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規定,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
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以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資訊。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使用者,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型別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使用者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