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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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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如何的
刑法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如何的

犯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罪的行為是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統計法行為的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這裡的打擊報復,是指調動工作、撤換職務、強行辭退、剋扣工資、獎金或者其他福利等。
何謂情節惡劣,尚無明確的司法解釋加以界定,一般認為主要是指打擊報復致被害人的人身、民主權利受到嚴重損害的;打擊報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打擊報復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一貫打擊報復他人的,打擊報復造成影響惡劣的等等。雖然實施了打擊報復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惡劣”的情形,則不應認定為構成犯罪,只能按照有關法律、規章等的規定,予以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