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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財產和債務應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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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財產和債務應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和債務應如何分配
1、如果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共同債務,那麼離婚時雙方應該平均分配,對於生活困難的一方,或者撫養孩子和老人,離婚時可以請求補償
2、如果是財產和債務屬於一方個人所有,那麼由個人償還,一方未經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3、對於夫妻離婚時的財產與債務的分割,法律允許先由當事人進行協商處理,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再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