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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予受理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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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予受理通知書
工傷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情況有哪些
1、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及時對材料進行稽核。對申請人提交材料完整的,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2、申請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告知書》,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並自補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通知書》;不予受理的,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1)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 (2)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法定時效的; (3)不屬於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工傷申請都是受理的。大家在工作之時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問題,我們情願不要這個工傷賠償,也要自己在工作中能夠平安。 以上是對工傷不予受理通知書情況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