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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破產公告的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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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破產公告的種類有哪些
對於破產公告的種類有哪些
破產公告的種類:
1.申請破產的公司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生效後,由申請破產的公司的上級主管機關負責主持對該公司進行整頓。整頓期限不得超過2年。整頓期滿公司能夠清償債務的,可終結破產程式。
2.公司法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