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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主體變更,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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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主體變更,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主體變更,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1、有效。《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公司性質、法人發生變更,原合同繼續有效,不然,勞動者要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