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徵地補償標準
2016年株洲市政府對株洲徵地補償標準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下發了相關的紅標頭檔案,以下是具體的徵收標準情況 (一) 徵地補償 1、 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佔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
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
負責監督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