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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退到底應該誰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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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辭退到底應該誰來做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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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位要辭退員工應該怎麼做

1、辭退員工要公正。辭退的原因一般有兩種:一是公司原因,如大面積裁員、組織機構調整等;二是個人原因,工作不稱職、危害公司利益等。對於個人原因的辭退應當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聽偏信,更不能公報私仇。對於曾經為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應當儘量為其尋找其它合適的崗位。辭退的公正與否,會影響到在職員工的積極性。把工作能力差、人品差的人開除,會大大鼓舞員工的士氣;反之,把工作能力強、人品好的人開除,會讓員工的士氣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走不出低谷。

2、辭退員工要公開。員工辭退應儘量及時公開辭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職員工的胡亂猜測,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辭退員工離開時應當儘量做到讓他體面,領匯出面召集同事為其開個送行會,在會上對其為公司做出的貢獻進行總結。

員工可以申請雙倍補償金等補償。每個員工都有被尊重的權利,若非法定情形,任何公司都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籤勞動合同的目的就是讓雙方能夠嚴格遵守。如果每個公司都能隨意解除合同,那麼合同就沒有簽訂的必要了。所以,當員工被無故辭退的時候要敢於向公司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