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子公司變更為分公司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1、 擬合併的公司股東分別作出合併決議;
2、 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 各方簽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有限公司合併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係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合併形式;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繼承方案;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簽約日期、地點;合併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6、 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7、 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就是子公司變更為分公司的流程,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