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身份證登出了怎麼恢復

法律 閱讀(6.4K)
身份證登出了怎麼恢復
身份證登出了,結婚證也登出了,怎麼辦離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第九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二)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認為受脅迫結婚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債務問題的,應當撤銷該婚姻,宣告結婚證作廢。結婚證被宣告作廢的,婚姻關係隨之解除,不需要再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