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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中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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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中委託人
合同中委託人和諮詢人的義務
技術諮詢合同中,委託人的主要義務是:一、按照合同的約定,闡明諮詢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資料;二、為受託人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三、除合同另有約定,承擔受託人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四、應受託人的要求及時補充有關資料和資料;五、應受託人的要求,對受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資料,按照合同的約定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六、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及時支付報酬。受託人的主要義務有:一、對技術專案進行調查、論證;二、發現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補充、修改;三、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人才優勢,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保證諮詢報告和意見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四、應委託人的要求,對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資料,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期限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可以引用、發表和向第三人提供;五、維護委託人的技術、經濟權益。在合同有效期內,就同類技術專案與委託人的競爭者訂立技術諮詢合同的,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