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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詐騙罪改名孟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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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詐騙罪改名孟璐
江蘇省詐騙罪量刑
根據詐騙數額,在下列犯罪數額對應的刑罰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詐騙數額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拘役三個月,江蘇省詐騙罪量刑其詐騙數額達5000元的,量刑起點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數額每增加1000元,增加刑期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