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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違約金遞延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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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違約金遞延所得稅
合同違約金遞延所得稅是指什麼

合同違約金遞延所得稅是指當合營企業應納稅所得額與會計上的利潤總額出現時間性差異時,為調整核算差異,可以帳面利潤總額計提所得稅,作為利潤總額列支,並按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作為應交所得稅記帳,兩者之間的差異即為遞延所得稅。按這種核算方式,合營企業需設定“遞延所得稅”科目來進行核算,在時間差額完全自行消失以後,本科目的餘額也將為零。通俗的講,就是會計上認定的繳稅金額與稅務局認定的金額不一致,而其中暫時性的(以後稅務局就認可了)就是遞延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