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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 | 遺產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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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 遺產如何分配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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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去世,已婚不到四年的配偶遺產如何分配。去世的一方的子女、父母和配偶遺產如何分配呢

  1、在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其遺產應根據該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及分配;  2、沒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按法定繼承,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間,原則上來說,應平均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3、如果對遺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根據我國《繼承法》第8條、15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  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