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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與強迫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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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與強迫勞動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強迫交易罪與故意傷害罪可以同時適用嗎

不同時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強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在強迫交易的過程 中,存在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具體情況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