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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二手房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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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二手房轉讓手續

隨著經濟的發展,購房提上了大多數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為了子女上學考慮,會買一些學區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見的購房糾紛有:過戶糾紛、支付糾紛、房屋質量糾紛以及承諾未履行的糾紛。由於二手房的交易會更加複雜和多變,因此,廣大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應詳細考察,慎重決策,並且簽訂一份條款完備的購房合同,這樣,才能歡歡喜喜地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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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如何辦理房產轉讓手續

(一)送件評估(12個工作日)。

到房管機關辦理房屋產權過戶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一;

2、房地產買賣契約一份及影印件一份;

3、房地產買賣申請審批表一份;

4、房屋產權登記申請書一份;

5、賣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一份;

6、買方身份證原件核對及影印件二份。

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委託代理公證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二)申請減免稅(21個工作日)。

經房管機關評定房屋價格後,到地稅局申請減免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房產證影印件二份;

3、房地產買賣契約影印件二份;

4、評估表影印件二份;

5、原買賣發票(或合同)影印件二份;

6、買賣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二份。

(三)領證(12個工作日)。

地稅局開出完稅證明後送房管局,12個工作日後即可到房管局發證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