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委託公證怎麼辦理
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件。2/7
委託人的《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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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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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提供結婚證。
②未曾登記結婚,由戶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③離婚後未再婚,提供離婚證明以及戶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離婚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④喪偶後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以及戶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配偶死亡之日至今“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婚姻狀況證明》,是為了證明委託人處分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委託人是否有權獨立處分該財產。委託人要如實按公證員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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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草稿及電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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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一手房需提供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所購房產產權證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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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就是買房委託公證怎麼辦理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