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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公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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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公證怎麼辦理
律師解析: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宣告、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