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能不能進行財產轉移

法律 閱讀(2.5W)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能不能進行財產轉移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能不能進行財產轉移
離婚冷靜期間不能進行財產轉移,男女一方離婚時財產轉移後另一方發現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