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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怎麼判 |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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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怎麼判,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醉酒駕駛怎麼判,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醉酒駕駛將被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是指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100ml及以上,此時涉嫌危險駕駛罪,法定刑為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性質與有期徒刑一樣,都是一種刑事處罰方法,都須要在羈押場所服刑,只是它的期限比有期徒刑短。
因此,醉酒駕駛原則上須要判處拘役而不是緩刑,但是我國《刑法》同時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法律條件,可以適用緩刑。所以,醉酒駕駛如果獲得有效辯護並且符合相應法律條件,可以獲得緩刑的理想結果。司法實踐中,通過有效辯護絕大部分醉駕案件都能得到緩刑判決,因此,如果自己或者家人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應第一時間獲得法律幫助,爭取不被判處拘役、爭取獲得緩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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