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事務操作指引第1條是那些規定
第1條 為了指導律師在承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事務中依法履行代理職責,提高律師承辦
案件的專業化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制定本指引,供律師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事務時參考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