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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食物中毒如何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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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食物中毒如何舉證
餐館食物中毒如何舉證
中毒事實就是證據,無需其他證據,只要不是故意誣陷,並對中毒存在重大質疑,就可以報案、並提供線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5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