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日起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投資人姓名和居所、出資額和出資方式,應當在變更事由發生之日起15
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投資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