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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當庭批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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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當庭批捕程式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物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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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式可以當庭宣判嗎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認為不宜當庭宣判的以外,應當當庭宣判。
因此,只要法庭經過審理認為案件事實清楚,且沒有不宜當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一般都應當當庭宣判,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也可以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