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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中適用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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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中適用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不去強制執行手段有哪些

行政拘留本來就屬於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強制措施歸為下列三類:


(一)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應在下列情況下授予行政主體對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權:一是在醉酒、精神病發作等狀態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對其本人的危險或對他人的安全構成威脅;二是意欲自殺,非管制不能保護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預防或救護的情形。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方式在我國的立法中種類繁多,如:保護性約束,立即拘留、強制扣留,強制搜查,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現場管制,強行驅散等。


(二)對財物的各種處置。


(三)對住宅等場所的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