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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表現形式暨識別要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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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表現形式暨識別要點有哪些
網路詐騙表現形式暨識別要點有哪些
網路詐騙表現形式暨識別要點:
1、以網路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
2、以中獎為名,要求“中獎者”事先支付所謂的“個人所得稅”等。
3、宣告簽訂合同主體與蓋章內容顯示主體不一致。
4、印章內容顯示不合法
5、要求提前支付驗資費、保險費等各類名目費用。
6、以不答應就報警、傳送《法院訴訟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壓力,逼迫支付錢款。
7、網路刷單,以完成一定任務(繼續刷單支付款項)才能返還書單款為由,要求繼續支付款項。
8、冒充公安等機關和辦案人員的身份,以“讓提供身份資訊給她們錄口供,說還要凍結所有銀行卡”等話素,一步步誘導以獲取銀行賬戶號、密碼等資金儲存資訊。
9、以提供工作崗位為名,要求應聘者繳納所謂的保證金、服裝費、培訓費等各類名目的費用。
10、假借合法主體資質,簽訂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虛構主體資格(虛構公司名稱等),簽訂合同。
11、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明知自己無合同約定的投資/運營實/體專案,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而騙取對方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