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不同意拆遷協議行政複議

法律 閱讀(4.69K)
不同意拆遷協議行政複議
拆遷行政複議流程
拆遷行政複議流程 (一)申請 如果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請,需提供申請書、身份證明、產權證或公房租賃憑證等資料。 (二)審理 在裁決過程中,裁決機關首先會聽取各方陳述,認定補償安置的事實是否清楚,並徵詢拆遷雙方是否願意進行調解。 (三)文書送達 送達裁決文書如申請書副本、裁決書等,必須有送達回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