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丈夫欠錢不還 | 妻子有義務還款嗎

法律 閱讀(5.38K)
丈夫欠錢不還,妻子有義務還款嗎
丈夫欠錢不還,妻子有義務還款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在外欠債,如果未用於婚姻家庭生活的,並且妻子不知情,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沒有償還義務。
夫妻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
2、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4、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的。
6、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