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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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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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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登記時應持哪些證件?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必須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l)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居(權)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合法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或者夫妻關係公證書);(5)自願離婚協議書。自願離婚協議書內容主要應寫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以及住房安排等協議事項。協議書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並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