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如何處理

法律 閱讀(2.1W)
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如何處理
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如何處理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1、協議原則。協議是處理財產的先行程式,只有在當事人對其財產達不成協議時,才由人民法院判決。判決應遵循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並且處理的財產只能是雙方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同居前的財產、同居中的(同居中的個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應當屬於各自的收入,不能作為處理的標的。
2、保護無過錯方的原則。對重婚導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無效婚姻期間的財產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這裡所稱的合法婚姻當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在處理重婚財產時,不能處理屬於合法婚姻中無過錯方的財產。然而在實踐中,這些財產往往無法分清,處理時應本著保護無過錯方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