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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申請仲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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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申請仲裁材料
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所需要的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有關勞動仲裁的相關條件在法律上是明確的規定,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的辭退通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則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合法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具體情況下還應當結合實際的情況來對相關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