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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不轉學籍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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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不轉學籍怎麼處理
學校不轉學籍怎麼處理
解決方法:
1、可以跟學校主管學籍工作的副校長和教務主任溝通,從而轉學籍。
2、溝通無效向市教育局反映或打投訴電話。嚴格意義上,轉學或者外地就學法律意義上是自由的。
3、走法律途徑,因為在法律上,轉學或者外地就學法律意義上是自由的。
法律依據:
《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第八條
高等學校對報到新生進行錄取、入學資格複查,對複查合格的學生予以學籍註冊,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對放棄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的學生予以標註。
少數民族預科生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基礎培訓階段研究生的資格複查由招生學校負責。預科培養和骨幹計劃基礎培訓的預科學籍標註由培養培訓學校負責。預科培養培訓結業後轉入招生學校,由招生學校進行新生資格複查和學籍註冊。其他預科生由招生學校負責。
普通高校學生(含專科、本科、碩士、博士、專科起點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等)在同一學習時段,只註冊一個普通全日制學籍。跨校聯合培養學生,在錄取學校進行學籍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