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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的年金待遇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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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的年金待遇指的是什麼
退休人員的年金待遇指的是什麼
1、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是根據國 辦發(2015)18號檔案,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精神建立的。職業年金需要用人單位和單位職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比例為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繳費基數和繳納其他社會保險的基數一致。
職業年金採用個人賬戶的方式進行管理,其基金收入包括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投資運營收入、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其中個人繳費部分採用實賬管理,單位繳費部分採用記賬管理,按照規定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待工作人員辦理退休時,由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撥款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記實。
2、法律依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一)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準,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
(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