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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有小孩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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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有小孩算重婚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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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證小孩撫養費怎麼算

第一,依據《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結合本案來看,您們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屬於婚姻關係,只能按照同居關係處理。第二,再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也就是說,雖然您們雙方不是婚姻關係,但是孩子依然受到法律的保護。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一條的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關於撫養費的數額,依據上述《意見》第七條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三,若男方不依法承擔撫養義務,那麼您孩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支付撫養費用,但是這是民事責任,不涉及刑事犯罪,故不存在坐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