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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領結婚證 | 有小孩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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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有領結婚證,有小孩怎麼辦?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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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領結婚證有小孩怎麼離婚

沒有領結婚證有小孩怎麼離婚 可以參考以下:(一)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

此時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願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

(二)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

這種情況不屬於事實婚姻,屬於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為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麼離婚的問題。

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願補辦的,則是同居關係,無需通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係,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