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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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寫遺囑?
你好,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寫遺囑的具體範本如下: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後的處理意願。 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1、房產一套,座落於
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
3、傢俱及家用電器。 留有債務如下: 1、欠××(債權人姓名)××萬元,到期日為×年×月×日
2、 現對歸我所有的份額,作出如下處理: 1、房產由××、××繼承。
2、汽車由××繼承。
3、傢俱及家用電器由××繼承。 遺囑由××執行,性別、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遺囑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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